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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0月30日,汇洲智能(维权)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《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》。该公告披露,因汇洲智能相关年报虚增业绩,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汇洲智能给予行政处罚。 陈宇霞律师提醒,凡在2020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24日之间买入汇洲智能股票,且在2025年4月25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亏损的投资者,均有权向汇洲智能索赔相关投资损失。(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的为准)。 违法
渠道参与更激烈的价格竞争,进而对毛利率造成持续压力。(本文首发证券之星,作者|吴凡)责任编辑:杨红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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